信了门路的邪买了受骗的单
□ 本报记者 王春
□ 本报通讯员 陈媛媛 冯丽君
95后小伙封某,为人豪爽热情,常邀好友喝酒吃饭唱KTV。“喜欢什么随便点,统统我请客”,认识封某的朋友都认为他豪爽大气,可谁能想到买单者其实另有其人。
原来,“我请客,你买单”并非玩笑话,而是真实发生的。
今年4月,在一次饭局上,王先生认识了封某,封某自称是交警,还亮出工作证,对交警大队的具体情况也说的头头是道。其间,封某不时拨打工作电话,对话内容也都是关于单位的工作。一番交谈下来,王先生对封某的交警身份深信不疑。
“咱都是朋友,需要帮忙尽管找我。”“我的驾驶证被扣了,兄弟帮我想想办法?”“这都是小事,分分钟帮你拿回来。”之后,得知王先生的驾驶证被扣,封某拍着胸脯保证可以帮其提前取回,但有一个条件,要请他喝酒吃饭唱KTV。
在封某的巧言鼓动下,王先生先后6次为封某的吃喝玩乐买单,并多次被索要“好处费”,合计被骗6500余元。除王先生之外,不少人因相信封某的“交警”身份,企图“找路子”消除车辆违法记录,“心甘情愿”为他送上钱财。直到所托事宜迟迟未果,王先生等人这才察觉被骗,遂向公安机关报警。
经查,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期间,封某冒充交警身份,以处理驾驶证事宜、消除车辆违法记录等为由,先后骗取王某等7人钱款共计15200元。
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,封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身份,牟取非法利益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目前,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据检察官介绍,封某只有中专文化,曾是某交警大队的一名聘用辅警。辞职后,封某前前后后找过不少工作,但虚荣心作祟,他一直对外谎称自己是交警。后来觉得交警的权力大,能罚款、能扣分,便生出了歪心思,冒充交警四处招摇撞骗,骗来的钱大多用于请朋友喝酒吃饭唱KTV。
遵守法律是每一名公民的责任,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。若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面临处罚时,就应当自觉接受,认真反省自身过失,而不是企图通过“旁门左道”逃避。这既是对法律和社会秩序的轻视,也给了骗子可乘之机,到头来偷鸡不成蚀把米。检察官在此提醒,广大市民切莫抱有侥幸心理,轻信骗子所谓的“门路”,终将因小失大,悔之晚矣。 【编辑:王禹】
关键词: